在離婚訴訟立案的過程中,法院通常會向訴訟雙方發(fā)送立案通知書。這個通知書不僅僅是通知律師,而是通知所有參與訴訟的當事人,其中包括原告方、被告方,以及律師等等。通知律師只是通知其中一方的律師參與訴訟程序。
離婚訴訟立案的過程一般如下:
1. 提起訴訟:原告需要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申請。通常原告可通過律師代為提起訴訟,也可以自行前往法院遞交申請材料。
2. 立案受理:法院收到原告的申請后,會審核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,并決定是否受理此離婚訴訟。受理后,會出具立案通知書,并通知原告及其律師。
3. 傳達傳票:法院會根據(jù)立案通知書的內(nèi)容,向被告送達傳票,即將訴訟的事項和時間告知被告方。被告可以選擇委托律師參與訴訟,也可以自行應(yīng)訴。
4. 庭前準備:在離婚訴訟立案后,法院通常會安排庭前調(diào)解,即由法官主持雙方當事人進行調(diào)解,試圖達成協(xié)議解決爭議。如果調(diào)解不成功,則進入庭審階段。
5. 庭審審理:法院會安排庭審時間,并通知原告、被告及其律師參加庭審。庭審過程中,雙方當事人及其律師可以提出證據(jù)、辯論、質(zhì)證等,法官根據(jù)事實和法律判斷爭議并作出判決。
6. 判決生效:根據(jù)庭審結(jié)果,法院會作出離婚判決書,并向當事人送達。如果一方當事人不服判決,可以提起上訴,繼續(xù)向上級法院爭取自己的權(quán)益。
總之,在離婚訴訟立案的過程中,法院會通知律師,但通知的對象不僅僅是律師,而是所有參與訴訟的當事人。律師的職責是代表當事人參與訴訟,提供法律咨詢和辯護,幫助當事人維護自己的權(quán)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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