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訴訟中可以選擇的案由有很多,根據(jù)中國的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,以下是一些常見的離婚案由。
1.婚姻感情破裂:夫妻感情長期冷淡、無共同話題、互不信任、婚姻關系已無法挽回。
2.實施家庭暴力:家庭暴力包括身體和心理的虐待,比如毆打、辱罵、恐嚇、限制自由等,對方造成了較大的傷害或生活上的不安全。
3.感情不和:夫妻雙方感情不和,多次發(fā)生爭吵、沖突,而且經(jīng)過多次協(xié)商無法解決。
4.重婚:一方在沒有與前婚姻終止的情況下與他人結婚,構成了離婚的理由。
5.有期徒刑以上刑罰:一方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罰,另一方可以以此為訴訟理由。
6.賭博、吸毒、酗酒等惡習:一方有不良嗜好或惡習,對家庭生活造成了較大的困擾和傷害。
7.其他嚴重損害婚姻關系的因素:包括一方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、重大疾病無法治愈、與其他人發(fā)生肉體關系等等。
需要注意的是,選擇離婚案由時應當考慮到案由的準確性、證據(jù)的充分性以及與對方的協(xié)商能力等因素。同時,在選擇案由時需要咨詢專業(yè)律師的意見,以確保選擇合適的案由,提高離婚的成功率。
有法網(wǎng)-專業(yè)的法律科普知識平臺 湘ICP備2021000071號-1
Copyright ? 2012-2023 YOUFA.NET All Rights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