訴訟離婚可以拘傳。拘傳是指法院對涉案當事人采取強制措施,強制其到庭參加訴訟。在離婚案件中,如果一方當事人拒不到庭參加訴訟,法院可以根據(jù)實際情況采取拘傳措施。
根據(jù)中國民事訴訟法第120條的規(guī)定,當事人應當履行協(xié)助調(diào)查、提供證據(jù)等訴訟義務,包括到庭參加訴訟。如果一方當事人未按照法院要求到庭,法院可以拘傳其到庭參加訴訟。拘傳是一種強制措施,旨在確保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得到保障。
在離婚案件中,如果一方當事人逃避訴訟或拒不到庭,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拘傳。法院在審查申請時,會綜合考慮案情、當事人的行為和相關證據(jù)等因素,判斷是否采取拘傳措施。如果法院認為拘傳對保障訴訟權益有必要,就會下達拘傳令,要求逃避訴訟的當事人到庭參加訴訟。
拘傳一般是通過公安機關實施的,公安機關可以根據(jù)法院的拘傳令對當事人進行傳喚。一旦被拘傳,當事人必須按照法院的要求到庭參加訴訟,否則可能會受到強制執(zhí)行措施的制裁。
需要注意的是,拘傳是一項強制措施,應當根據(jù)實際情況謹慎使用。在離婚案件中,如果當事人沒有逃避訴訟或拒不到庭的行為,或者其他方式可達到訴訟目的,法院可能不會采取拘傳措施。
總之,訴訟離婚可以拘傳。當事人應當履行訴訟義務,到庭參加訴訟。如果一方當事人逃避訴訟或拒不到庭,可以向法院申請拘傳。法院會根據(jù)實際情況判斷是否采取拘傳措施,以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益。
有法網(wǎng)-專業(yè)的法律科普知識平臺 湘ICP備2021000071號-1
Copyright ? 2012-2023 YOUFA.NET All Rights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