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釋的意思是具備條件,有人申請保護將其釋放。這是為在司法機關部門,或者警察局中被關押的犯了刑事案件的犯人,有人提供擔保,法院對此給予釋放的行為。在資本主義國家比如美國等,保釋必須由犯人或者犯人的法定代理人,才可以申請保釋,并且繳納相當一大筆數額的保證金才可以放人。在中國,對應該被抓的的犯人中,如果發(fā)現有嚴重傷病比如心臟病,癌癥患者,或者是正在懷孕的婦女,以及喂養(yǎng)自己孩子的婦女,或罪行較輕的犯人等,都可以采取保釋的方式。公安司法部門就會將申請保釋的人和保證人當面確認,并繳納一定的金錢,然后犯人會予以釋放。這種保釋的方法措施,也體現了我國革命的人道主義精神。
我們中國的每一個公民都具有人身自由的權利,而人身自由權又是僅次于生命健康權的基本人權之一,是我們行使其它權利的基礎和保障的權利,因此應盡可能地給予我們人民保護。所以在刑事案件辦理的過程中,犯人的律師會強調對犯人的合法自由權利的保護申請。而作為恢復犯人審判前對自由的保釋制度,體現了對這自由需求的滿足。
保釋過程中,判審之前,由于非法定的理由不受關押,是訴訟參與人享有的自由的權利。刑事案件中,保釋是常態(tài),關押是少數,不到這個人特別危險,我們每一個人的自由不能被犧牲。在刑事案件中,如果一方追求犯人的人民地位和各種自由的權利,對方卻卻以剝奪犯人的人身自由為話題,以判決審前就關押犯人為常態(tài),這無疑是矛盾的。
有法網-專業(yè)的法律科普知識平臺 湘ICP備2021000071號-1
Copyright ? 2012-2023 YOUFA.NET All Rights Reserved